在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审查,拟将马瑞莹、曲波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马瑞莹、曲波同志于2021年3月10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到2022年3月10日预备期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马瑞莹,女,汉族,辽宁省营口市人,1996年9月2日出生,2021年6月入职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现为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法律系专任教师。入党介绍人:李梦、丁姝宏。该同志在预备期间表现良好,在思想道德方面,能够认真学习党的先进指导思想与教育方针理念,师德师风良好,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工作中的首要任务。对待工作兢兢业业,对待学生认真负责,与同事团结协作,在日常生活中也能够积极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
曲波,女,汉族,黑龙江齐齐哈尔人,1994年11月30日出生,2021年8月入职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现为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中文系专任教师。入党介绍人:郑丽娜、李慧。该同志在预备期间表现良好,在思想上,对党忠诚,时刻注意用理论知识来武装自己,积极参加理论学习和党内活动,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理论水平、党性修养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在生活中,注意团结同事,热心助力、助人,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扎扎实实工作,时刻保持积极进取的良好心态。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拟将马瑞莹、曲波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并于近期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9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0411-62657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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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