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首页
学校概况
机构设置
学校简介
大事记
校徽校训
校园风光
校园地图
教育教学
师资队伍
合作交流
招生就业
普通本科招生
就业创业指导
学团工作
学生处
团委
公共服务
教务系统
办公OA
中国知网
在线学习平台
校务公开
图书馆资源
校长信箱
首页
学校概况
机构设置
学校简介
大事记
校徽校训
校园风光
校园地图
教育教学
师资队伍
合作交流
招生就业
普通本科招生
就业创业指导
学团工作
学生处
团委
公共服务
教务系统
办公OA
中国知网
在线学习平台
校务公开
图书馆资源
校长信箱
首页
学校要闻
通知公告
媒体关注
学院新闻
最新信息
1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消防安全专题培训会议
2
学校领导深入艺术与传媒学院写生实践基地开展调研
3
学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消防安全知识专题学习(扩大)会
4
消防演练|筑牢安全防线,共建平安校园
5
平安校园建设再升级,学校领导进行全方位安全隐患排查
6
表彰先进树典型 凝心聚力促就业丨学校召开2024年度就业工作表彰大会
7
共绘红色同心圆丨桂林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来我校考察交流
8
全省第3!海华学子取得外语赛事新突破
9
学校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第2期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
10
海华大讲堂第十一讲|著名作家彭学明“好作品是怎样炼成的”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报送2017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学费资助材料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 更新时间:2017/09/22
各系:
为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于2014年10月下发了《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和《关于对直接招收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试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为具体做好我校2017年高校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学费资助工作,根据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现就审核材料上报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说明
1、请各系高度重视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学费资助工作,认真做好学生申请材料的受理及审查工作,严格把关,确保申请对象身份真实、材料各项内容符合要求。
2、2017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的对象包括:
(1)2017年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
(2)2017年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
(3)2017年退役复学学生(含转专业);
(4)补报2013、2014、2015、2016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
(5)补报2014、2015、2016年退役复学学生。
3、各系要采取有效措施,安全、及时向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的学生(或家长)取得联系并告知相关政策,确保高等学校学生服役制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二、报送材料及相关要求
1、申报学生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或《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原件2份(要求此表格实名登录预征报名
http://zbbm.chsi.com.cn/打印)。申请表中的各项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各部门签字齐全、公章清晰,双面打印。
2、申报学生的《应征入伍通知书》或《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2份。复印件应易于辨认,发证机关印章清晰可辨。
3、申报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2份,复印件应易于辨认,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4、备案材料经各系主任审核后,于2017年10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不受理学生家长或委托人单独申报。
学生工作部联系人:杨阳
联系电话:024-31679607
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