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要求,由我校党政办公室牵头,联合教务处,在各机关部门及教学单位提供的指标数据基础上,结合本年度“国家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平台”的数据填报情况,完成了《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工作,现将报告原文予以公布。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