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对我校南校区教学楼办公楼空气能供暖项目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资格、信誉、实践经验的公司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LNSFDXHH2025ZB008
二、项目名称: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南校区教学楼办公楼空气能供暖项目
三、招标人: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四、招标项目简介:
(一)交货地点: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指定位置
(二)设备要求:
1、名义工况: 干球温度-12℃,湿球温度为-13.5℃,出水温度41℃; |
2、低温工况:干球温度-20℃,出水温度41℃; |
3、空气源热泵机组执行的标准:GB/T 25127.1-2020 |
4、14-21项证明材料以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近两年出具的所投产品检验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为准,检测报告要求加盖CMA、CNAS资质标识及检测机构的专用章(复印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 5、投标人需提供22-28项技术参数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 |
(三)具体参数 120匹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性能指标 |
序号 | 内容 | 技术要求 | 备注 |
1 | 电源 | 380V/3N~/50Hz | 投标人需对1-3项作出承诺 |
2 | 防触电等级 | I类 |
3 | ▲压缩机类型 | 定频或变频 |
4 | ▲名义工况制热量 | ≥227kW | ▲4-10项证明材料以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近两年出具的所投产品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为准,检测报告要求加盖CMA、CNAS资质标识及检测机构的专用章(复印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 |
5 | ▲名义工况制热消耗功率 | ≤84.1kW |
6 | ▲名义工况性能系数(COP) | ≥2.70 |
7 | ▲低温工况制热量 | ≥203kW |
8 | ▲低温工况制热消耗功率 | ≤88kW |
9 | ▲低温工况性能系数(COP) | ≥2.32 |
10 | ▲制热季节性能系数(HSPF) | ≥2.76 |
11 | ▲全年性能系数(APF) | ≥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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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空气源热泵机组能效等级需为1级(提供中国能效标识网查询截图) |
13 | ▲空气源热泵机组应质量稳定,可靠性高,需获得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
14 | ▲机组带有485通讯接口,4G远程运营管理功能。 |
15 | ▲具备集中排水功能、分时段控温功能、模块化组合功能、防冻功能 |
16 | ▲可以实现部分负荷运行 |
17 | ▲机组有融霜启停管理系统 |
18 | ▲机组积水盘装在融冰加热装置 |
19 | ▲空气源热泵机组融霜所需时间总和小于一个连续制热周期的10%。 |
20 | ▲按照GB/T 25127.1-2020标准5.3条:机组在进行运转试验时能正常启动,且运转过程中无异常。机组在空气干球温度-35℃的环境下能无电辅启动 |
21 | ▲机组在名义水流量下,运行温度范围-35℃~46℃。 |
22 | 压缩机:空气源热泵机组压缩机需选用优质品牌。 |
23 | 蒸发器:蒸发器的翅片选用表面有亲水镀膜的翅片,采用内螺纹管,保证制冷剂与空气之间最充分的热交换,确保空气侧高效换热。 |
24 | 空气源热泵机组具有断电自动记忆功能,来电后自动启动机组运行。 |
25 | 机组具有智能除霜功能,在环境温度较低时,微电脑启动自动化霜功能。 |
26 | 机组具有高低压保护,水流保护,防冻保护,压缩机过流保护,缺相保护,排气温度保护等多重保护功能,保证系统安全运行。 |
27 | 机组的水侧压力损失值≤55kPa。 |
28 | ▲机组的防护等级至少应达到IPX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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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完成正常年检),提供招标范围内要求的设备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企业,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失信记录。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和成功案例。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2.投标人注册资金应大于投标标的额。
3.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六、投标报名
投标期间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至少包括手机、固定电话、电子邮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身份证(均需加盖公章)、类似项目经验和成功案例等材料扫描后,备注所参与招标项目的编号、名称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下方邮箱,投标报名截至日期2025年8月30日11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材料不予接受。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人,一经查明,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因投标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自理。
七、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9月5日13:00点至16:00点统一发放。
2.获取方式:投标人通过资格预审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敬请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投标文件包含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两部分。
八、开标或谈判
1.开标或谈判开始时间:2025年9月6日(具体时间以电话或邮件通知为准)
2.地点: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资产管理处
地 址:辽宁省庄河市前程大街117号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日新楼1楼
联 系 人:栾美晨
联系电话:18940870023
电子邮箱:12012@lshhx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