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41号令)、《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初核、教务处复核、拟转入学院考核、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周昱岑等24名学生获得转专业资格,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9月9日—2026年9月15日(五个工作日)
异议受理方式: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将意见反映到教务处。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11-62511085
邮箱:hhjwc_202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