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提升我校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需求,解决我院教师在科研攻关上存在的各类短板问题,加强教师教育教学和科研建树,提升我校的整体科研实力,经学院学术委员会领导小组同意,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度院级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思想,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2.选题要紧密结合我院人才培养计划、学科专业建设、学院各项管理工作和学院的发展建设。围绕解决我院师生当前所遇到的教学难题、科研困惑和学术界的新理论研究问题。以教师教育、教学的课程建设问题作为一切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教学工作促进科研工作的发展,以教师科研成果带动学院教师教学的更好发展。
3.要注重课题研究的针对性、有用性、应用性、实效性和实证性。
4.研究课题要能够促进学院的教育教学发展。
二、课题申报的数量与类别设定
1.本次课题设定项目数量为25项。重点项目7项,一般项目18项。
2.项目类别设定
(1)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设重点课题1项,一般课题3项;
(2)教学改革研究课题设重点课题3项,一般课题10项;
(3)科学研究课题设重点课题3项,一般课题5项;
三、申报条件
1.关心学院建设与发展,积极投身学院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在编教职工均可申报,无职称限制。
2.2015-2018学年度院级立项课题已结项的申报人不可以相同题目申报本次课题;2017-2019学年度立项课题或在研的纵向课题项目负责人不可以与已立项课题相同题目申报。
3.申报者所填写材料要真实无误,确保无任何知识产权争议。
4.课题主持人能够在课题研究期间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5.教改课题完成后能够应用于实际教学,并在应用周期二年后申报校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
四、课题申报须知
1.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下发通知之日起计算,次年9月初结项。
2.院学术委员会履行对课题的鉴定结题验收的工作职责,通过结项验收者,予以颁发结题证书。未通过结题验收者将会做撤项处理。
3.每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课题,参与研究人数不得超过7人(原则上包括在校学生2-3人);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与2个以上课题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
五、申报时间与提交材料
1.本次课题科技处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人应认真填写《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2份,纸质版提交科技处(3-306);并将《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20-2021学年度课题立项申请书》和《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3314168692@qq.com。
3.课题评审会暂定于2020年11月4日下午,具体时间以科技处最后通知为准。
4.申报人需提前准备5分钟PPT。项目申请人按抽签顺序进行5分钟PPT项目申报阐释;重点放在研究课题题目、课题类型(思政/教改或教研/科研)、选题的缘由和意义、研究或解决的主要问题、研究思路或实施步骤、预期成果等方面。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 静 电话:0411-62511085
附件:1.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课题立项申请书
2.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课题申报汇总表
(采编:科技处)
院级课题立项评审书.doc
课题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