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教学单位:
为完成高校年度科研统计工作,并且做好我院2020年度科研成果统计情况,现对我院2020年1-12月份的科研成果进行统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需按照科研成果取得的真实情况认真进行成果统计,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可靠性,严禁科研统计数据造假,如有造假情况,一切后果本人自行承担。
二、在进行科研成果统计时,每一项都需要认真填写,不能留空,不要重复填写,以免给科研统计工作造成不必要的后期麻烦。例如:项目统计只填写项目负责人,参与人可在项目负责人主持的项目中体现。获奖有2人以上的,可在统计表中注明获奖人员的排序。
三、此次科研成果统计内容涉及论文发表、科研立项、出版情况(著作/编著/教材/译著)、成果获奖(省政府以上)、学术交流、专利或成果转化及其他获奖(征文、教师参赛获奖、指导学生获奖)等。请详见《统计表》中的“填表说明”。
四、此次科研成果统计不但涉及年度教育部、省教育厅科研数据最后统计,而且也关乎个人科研成果奖励,请大家认真对待,不能马虎。
五、请各单位于2020年12月3日下班前将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学院科研邮箱:3314168692@qq.com (以“XX系、部或机关名命名),并将纸质版提交科技处,纸质汇总表(教学单位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相应成果的复印件各一份。
六、已调出或分流的原海华学院教师如有2020年署名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的科研成果烦请按上述要求直接将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学院科研邮箱。
七、联系人:魏 静 电话:0411-62511085 办公地点:3-306
附件:2020年1-12月份科研成果统计表
(采编:科技处)
附件:2020年1-12月份科研成果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