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教学单位:
为了营造浓厚的校园学术氛围,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学术功底,拓展学术领域,开拓学生的知识视野和学术普及,发掘师生们的学术兴趣,帮助师生了解当前国内外学术发展动态。科技处将会为大家安排高质量的学术讲座,请各部门仔细阅读《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学术讲座实施细则》(辽师海院〔2018〕115号)文件,并按照《实施细则》的相关审批程序和具体要求,将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校内外专家、学者的《审批表》《推荐表》(见附件)于2020年9月11日下班前上报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审批表》
2.《推荐表》
(采编:科技处)
学术讲座审批表.docx
学术讲座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