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教学单位:
根据《沈阳市社科联关于2020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招标的通知》中结项的要求,沈社科联发[2020]33号文件精神,请相关单位督促课题获批人员做好此次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时间
2020年11月2日--11月6日。我院科技处受理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下午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结项材料
1.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报告书。结项报告书“正文”要求为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的中文成果,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万字。
2.课题提炼成果。要求独立成文,原则上3000字左右,对策建议部分不少于50%。
3.课题成果“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要求与他人成果重复率须在30%以下。无“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不予结项。
4.课题成果应用情况佐证材料。包括:本年度研究成果的领导批示、决策采纳、报刊发表的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其中,课题组标明“2020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和课题编号的中央、省、市领导批示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的著作,为评定等次重要参考值。
5.结题材料的电子文档。
三、相关要求
1. 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复印)。
2.纸质版材料。按“结项报告书”“课题提炼成果”“课题成果‘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课题成果应用情况佐证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实名1册,匿名1册(所有匿名材料均不得显示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的个人信息姓名、职称、工作单位,不加盖公章),封皮为“结项报告书”。
3.电子版(实名、匿名各1个文件夹,匿名电子版材料名称不能体现个人和单位信息)。内容包括“结项报告书”“课题提炼成果”和“课题成果应用情况佐证材料(PDF扫描格式)”。
4.课题组成员调整。如有特殊原因,变更、增减课题组成员应在结项时提交《课题组成员变更申请表》。
四、联系方式
材料送至地点:3号教学楼306办公室
联系人:魏 静 联系电话:0411-62511085
电子版发送邮箱:3314168692@qq.com。
附件:1.2020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报告书(实名)
2.2020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报告书(匿名)
3.2020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情况统计表
4.《课题组成员变更申请表》
(采编:科技处)
附件1 结项报告书(实名).doc
附件2 结项报告书(匿名).doc
附件3 2020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4 课题组成员变更申请表.xlsx
沈阳市社科联关于2020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