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提高学生的专业认知和学术能力,帮助师生了解当前国内外学科发展动态。请各部门仔细阅读《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学术讲座实施细则》(辽师海院[2018]115号),并按照《实施细则》的相关审批程序和具体要求,将本部门符合条件的校内外专家、学者的《推荐表》和《审批表》(见附件)于4月22日上报至科技处。
附件:
1.学术讲座审批表.docx
2.学术讲座推荐表.docx
3.海华学院学术讲座实施细则.doc
(信息员:魏静)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科技处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