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科研管理规定(试行)》(辽师海院〔2018〕24号)文件相关奖励规定,经科技处对个人提交成果原件逐一审核,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最后审定,对46项2018年度成果给予科研/教学成果奖励,对28项已结项研究课题给予项目经费配套资助奖励。
现将院学术委员会会议最后审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19年5月30日-2019年6月3日),如有异议,可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魏静 电话:0411-65864863
附件:
沈阳校区2018年度科研/教学成果奖励汇总表
庄河校区2018年度科研/教学成果奖励汇总表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科技处
2019年5月30日
附件1:沈阳校区2018年度科研教学奖励汇总表.xls
附件2:庄河校区2018年度科研教学奖励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