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教学单位: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始终遵循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切实加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重视发展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确保有人做、有传承。
二、研究领域
1.研究专项重点支持对国家战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研究投入不足的基础学科,对文化传承具有重要价值而亟需抢救的濒危学科,对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构建具有重要作用而有待加强的特色学科等。
2.研究专项涵盖冷门“绝学”、国别史、边疆史、边海防史等相关领域。涉及一级学科主要有哲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宗教学、民族学、国际问题研究、社会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艺术学等,包括但不限于敦煌学、藏学、西夏学、蒙古学、少数民族史、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特色地域文化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历史地理学、边疆史、边海防史、周边外交及中外交往史、中小国家国别史、简牍学、音韵学、考据学、古文字学、古天文学、古籍及特色文献整理与研究、外语小语种等研究方向。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
2.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为一人。
3.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申请本研究专项。
4.凡主持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等学者,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本研究专项。
四、申报时间和提交材料
1.由于暑期将近,我院受理申报时间为2019年7月2日至7月9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Word文件格式。
3.申请材料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
4.电子版发送至我院科研邮箱3314168692@qq.com。
五、其他要求
1.请申报教师仔细阅读文件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严格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的申报规定和注意事项进行项目申报。
2.联系人:魏静 联系电话:0411-65864863
附:1.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研究专项申请书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研究专项申报材料汇总表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科技处
2019年7月2日
附件1: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申报公告.doc
附件2:申请书.doc
附件3: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