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教学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立德树人”精神,进一步提升我校办学水平和教师教育、教学以及科研能力,经学院学术委员会领导小组同意,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度院级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的指导原则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指导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围绕着力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2.选题要紧密结合我院人才培养、教育教学、学科专业建设、学院各项管理工作以及学院的长远发展。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核心问题,学术研究的动态前沿问题,教师教育教学的课程建设问题作为一切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要注重课题研究的针对性、应用性、实证性、实效性和有用性。
4.研究课题要能够对学院教育教学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课题申报的数量与类别设定
1.本次课题设定项目数量为16项。重点项目4项,一般项目12项。
2.项目类别设定
(1)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设重点课题1项,一般课题2项;
(2)教学改革研究课题设重点课题2项,一般课题7项;
(3)科学研究课题设重点课题1项,一般课题3项;
三、申报条件
1. 关心学院建设与发展,积极投身学院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在编教职工均可申报,无职称限制。
2.2014-2017学年度院级立项课题已结项的申报人不可以相同题目申报本次课题;2017-2018学年度立项课题或在研的纵向课题项目负责人不可以与已立项课题相同题目申报。
3.申报者所填写材料要真实无误,确保无任何知识产权争议。
4.课题主持人能够在课题研究期间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5.教改课题完成后能够应用于实际教学,并在应用周期二年后申报校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
四、课题申报须知
1.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下发通知之日起计算,次年9月初结项。
2.院学术委员会履行对课题的鉴定结题验收的工作职责,通过结项验收者,予以颁发结题证书。未通过结题验收者将会做撤项处理。
3.每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课题,参与研究人数不得超过6人(原则上包括在校学生2-3人);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与2个以上课题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
五、申报时间与提交材料
1.本次课题科技处申报受理时间为2019年10月17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人应认真填写《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2份,纸质版提交科技处(3-306);并将《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19-2020学年度课题立项申请书》和《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邮箱:3314168692@qq.com。
3.课题评审会暂定2019年10月23日下午,具体时间以科技处最后通知为准。
4.申报人需提前准备5分钟PPT。项目申请人按抽签顺序进行5分钟PPT项目申报阐释;重点放在研究课题题目、课题类型(思政/教改或教研/科研)、选题的缘由和意义、研究或解决的主要问题、研究思路或实施步骤、预期成果等方面。
六、 联系人:魏静 电话:0411-62511085
附件:1.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课题立项申请书
2.课题申报汇总表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科技处
2019年9月23日
附件1:院级课题立项评审书.doc
附件2:课题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