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教学单位:
2018年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根据辽教办[2019]167号文件要求现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一般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8年度立项的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名单见《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辽教函[2018]471号)。
二、检查主要内容
本次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已开展的主要研究活动、初步形成的重要观点、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研究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阶段研究计划等。
三、工作要求
1.学校会严格按照教育厅要求认真组织项目期中检查事项。
2.学校会根据项目主持人的研究情况给出相应的检查结论,并在学院办公自动化和官网予以公布。
3.请项目主持人认真对待此次期中检查事宜。对于检查不通过或者无故不接受中期检查的项目,学院会向教育厅提出撤销申请。
4.项目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组成员,如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加研究者,请项目主持人及时向学院反映,学院会向教育厅提出变更申请。
四、检查时间
请项目主持人于12月23日前将材料送至科技处(3-306)。
五、提交材料
1.中期检查报告报送一式2份,A4纸打印,统一左边装订,电子版发送至3314168692@qq.com。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静 联系电话:0411-62511085
附件: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18年度省教改立项期中检查报告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科技处
2019年12月20日
附件: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18年度省教改立项中期检查报告书.doc